安徽省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
计划生育待遇标准及报销流程
一、门诊计划生育
1、待遇标准
项目 | 险种 | 结算标准 (单位:元) | 备 注 |
流 产 | 市生育 | 500 | 流产津贴请于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通过医保网上服務(wù)平台或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申请 (咨询電(diàn)话:0551-12345) |
省生育 | 400 | 流产津贴领取请咨询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咨询電(diàn)话:0551-62653671) |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 市生育 | 240 | 门诊上/取环手术结束当天请携带本人社保卡和就诊卡到门诊收费窗口进行报销,隔日不予报销 |
省生育 | 200 |
2、报销流程
①门诊人流手术当日或药流取药当日,请持就诊卡(或電(diàn)子就诊卡)进行缴费扣费。
②门诊人流手术结束当日或药流缴费完成后,请携带本人社保卡(省医保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与就诊卡到门诊收费窗口进行报销结算,当日手术当日报销,隔日作废。
二、住院计划生育
1、待遇标准
险种 | 手术类型 | 补助标准(元) |
市生育 | 4个月以内流产 | 800 |
4-7个月流产 | 1500 | |
7个月以上引产 | 3000 | |
省生育 | 3个月以内流产 | 1000 |
3-7个月流产 | 1800 | |
7个月以上引产 | 3300 |
2、报销流程
①办理(lǐ)入院手续时,主动出示医保卡登记医保;
②出院结算时直接享受报销。
生育保险流产报销及津贴申领流程
一、省生育流程津贴申领及待遇
详情请咨询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咨询電(diàn)话:0551-62653671)
二、市生育流产津贴申领
1、申领材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医疗费用(yòng)发票、病历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住院流产还需提供出院小(xiǎo)结)
2、待遇标准:
除机关事业单位外,随单位参保的职工按月享受规定产假天数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yòng)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為(wèi)计发标准,具體(tǐ)见下表:
计划生育类型 | 津贴天数 |
4个月内流产的 | 按15天计发 |
4个月至7个月流产的 | 按42天计发 |
7个月以上引产的 | 按98天计发 |
3、申请期限:计划生育手术后6个月内
4、申领流程
微信关注“安徽医保公共服務(wù)”小(xiǎo)程序→“业務(wù)办理(lǐ)(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申报→带*号必填项目:上传完整门诊病历(仅限门诊流产)、出院记录及相关病理(lǐ)报告、结婚证内容(線(xiàn)上办理(lǐ)需上传)。
备注:未婚申报流产津贴需持门诊病历/出院记录及相关病理(lǐ)报告前往政務(wù)环路88号医保中心生育科(kē)前台办理(lǐ)。 (咨询電(diàn)话:12345转生育中心)